
8.D【解析】本案是由吴女士提起的刑事自诉,应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,刑事诉讼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,因此郎某和何某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,①错误。未经吴女士的允许而用手机录像并上传至微信群等,侵犯了其肖像权,②正确。偷拍并造谣吴女士有不良行为,属于侵犯名誉权,而不是荣誉权,③错误。偷拍、造谣给吴女士的生活工作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影响,吴女士有权请求精神损失赔偿,④正确。
9.C【解析】依据题意,这笔借款是2020年4月5日借的,2022年5月20日想起还有这笔借款,没过诉讼时效,可以获得
作者:网络 来源: 2022-08-11 21:31:14 阅读:次
8.D【解析】本案是由吴女士提起的刑事自诉,应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,刑事诉讼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,因此郎某和何某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,①错误。未经吴女士的允
8.D【解析】本案是由吴女士提起的刑事自诉,应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,刑事诉讼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,因此郎某和何某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,①错误。未经吴女士的允许而用手机录像并上传至微信群等,侵犯了其肖像权,②正确。偷拍并造谣吴女士有不良行为,属于侵犯名誉权,而不是荣誉权,③错误。偷拍、造谣给吴女士的生活工作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影响,吴女士有权请求精神损失赔偿,④正确。
9.C【解析】依据题意,这笔借款是2020年4月5日借的,2022年5月20日想起还有这笔借款,没过诉讼时效,可以获得